2011年10月27日

阿清,阿英和阿華

阿清當年借了粒"東方之珠"俾阿英, 還珠限期至1997年歸還.可是阿清的家族一早就死哂, 咁即係無債主. 要是無債主,粒珠應該屬於長期使用者阿英至O岩! 根本就無理由要阿英將粒珠還比阿清.

至上世紀八十年代, 冒出一個粗魯賤格兼無文化既土匪阿華,欲要強搶這粒東方之珠據為己有. 明顯這些是強盜行為, 很可惜阿英又出賣粒珠, 賣俾阿華, 這就等如推粒珠落火坑....以後呢個阿華的仔女就有樣學樣, 所謂"臭坑出臭草",強搶了這個珍珠的寶藏後就肆無忌憚地侵吞, 弄得民不聊生, 神憎鬼厭. 為名符其實強盜所為. 不得不惋惜這顆曾經輝煌, 如今黯然神傷的東方之珠.

沒有留言: